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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签证问题

旅游资讯2018-12-02


 近日看到许多朋友转载这则讯息。有些朋友认为讯息内容影像未来申请使领馆签发的旅游团签,甚至表示担忧。做为签发签证的机关,越南驻南宁总领事馆有一下说明,希望能解决各位的疑虑:

一、讯息的第一条是正确的,符合越南政府关于管理旅游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凡是在越南当导游必须有越南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导游证。有越南合格导游证者才得以讲解,带团。
二、按照越南《对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越南,在越南居住法》的规定,外国人持有效的国际通行证件和有效的入境越南签证都得以办理入境、出境越南手续。
目前申请越南旅游签证有几个管道:去越南驻外使领馆申请、在口岸申请和上网申请电子签。这三种渠道都必须经过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的审批。得到审批通过后(有批文),有关部门才可以打印签证页。旅客拿到有效签证页才可以办理入境越南的手续。因此经越南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审批合格的使领馆、口岸签还是电子签都有同等法律效用。
日后如果团签需要批文随团的麻烦告知,总领馆将为各位提供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的批文。
三、越南政府向来大力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近几年来中国是越南旅游业最大的客源,我们十分重视并坚决反对任何形式阻碍中越人民之间的交流,坚决反对扭曲、歪曲或偏见解读越南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传言和谣言。同时也请各旅行社在越南境内带团游玩遵守越南和当地法律法规、文化习俗。
特此通报。越南国家驻中国南宁领馆电话0771 55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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